115年度「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養豬場永續發展及提升水質」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 公告單位:工研院-養豬場現代化轉型升級推動平台
- 發布日期: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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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畜產會_115年度「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養豬場永續發展及提升水質」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
- 依農業部本(115)年度「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養豬場永續發展及提升水質」計畫(計畫編號:115農發-6.1-牧-01)辦理。
- 受補助之對象及條件:
- 放流口非直接搭排中央管河川及中央管區域排水之養豬場。
- 補助對象為養豬場負責人(即申請人)。
- 前述養豬場認定以該場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中所載承受水體為準。
- 補助項目及金額:
- 新建或修繕雨廢水分流系統(共125場):依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1012辦理,每場補助不超過該設施(備)未稅金額總價50%,並依飼養規模補助10-30萬元。
- 新設置高床豬舍或將原傳統地面豬舍改建為高床豬舍(共25場):依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1012辦理,每場補助不超過該設施(備)未稅金額總價50%,最高補助金額為100萬元。
- 請有意申請者於本年9月8日前,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寄送至「100060台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永續經營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養豬場設置雨廢水分流系統或高床畜舍補助案」。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如為自送者,以收文時間為憑。
- 詳細補助作業規範請參閱附件補助作業要點。
- 本案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高床畜舍及雨廢水分流補助審認驗收輔導工作。
- 如須詢問本案相關事宜,請逕洽本會永續經營組,電話:(02)2301-5569,分機2241(章小姐)或分機2227(翁先生)。